適用期間 113/7/15~113/10/14
1.113/7/15 放款指數利率為1.74%,放款指數利率每年一、四、七、十月之15日更動一次,本商品貸款利率及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 113/7/15。
2.本商品貸款利率2.95%~10.00%機動計息,貸款利率依放款指數利率加碼機動調整,以貸款金額30萬元,年金法按月平均攤還本息、貸款期間5年為例,各項費用總金額為6,300元,總費用年百分率為3.81%~10.92%。
3.貸放後2年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時,需依提前還款本金(不包含正常攤還部分)金額計付提前清償違約金如下:
(1)自借款日起算1年內,依1.0%計付。
(2)自借款日起算超過1年而在2年以內,依0.8%計付。
4.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所提供之商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商品及授信條件而有不同,應付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本建議書僅供參考,詳細內容依本行作業規定。
5.本行保有最後核貸暨申請內容修改之權利,並得依主管機關最新業務規範調整實際貸放條件。